投资印尼之劳工法(一)

投资印尼之劳工法

一、劳工法的核心内容

印尼国会于 2003 2 25 日通过第 13/2003 号《劳工法》,对劳工提供相当完善的保护,但因部分规定过于偏袒劳工方,大幅提高了劳工成本,影响印尼产品之竞争力,2006年,印尼政府决定修订该法,但因劳方强烈示威抗议,劳工法修订工作无果而终。印尼的第 13/2003 号劳工法的要点如下:

1、离职金。由原来薪水的 7 个月,调高到 9 个月。

2、罢工。劳工因反对公司相关政策而举行罢工,雇主仍需支付罢工劳工工资,但劳工必须事先通知雇主与主管机关,且必须在公司厂房范围内进行罢工。如劳工违反罢工程序,罢工即属非法,雇主可暂时禁止劳工进入工厂并可不必支付罢工工资。

3、工作时限。每星期工作时间为 40 小时。

4、离职补偿。对于自愿离职与触犯刑法的劳工,雇主可不必支付补偿金,但需支付劳工累积的福利金。

5、童工。准许雇用 14 周岁以上童工,工作时间每日以 3 小时为上限。

6、临时工。合同临时工以 3 年为限。

7、休假。连续雇用工作满 6 年的劳工可享有 2 个月的特别休假(但服务满第 7 年及第 8 年时,开始享有每年休假 1 个月,但在此两年期间不得享有原有每年 12 天的年假,另特别休假的 2 个月休假期间只能支领半薪)。

此外,依印尼政府规定,外国人投资工厂应允许外国人自由筹组工会组织。全国性的工会联盟有全印尼劳工联盟(SPSI)和印尼工人福利联盟(SBSI)。

二、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印尼劳工总政策旨在保护印尼本国的劳动力,解决本国就业问题。根据这一总政策,印尼目前只允许引进外籍专业人员,普通劳务人员不许引进。对于印尼经济建设和国家发展需要的外籍专业人员,在保证优先录用本国专业人员的前提下,允许外籍专业人员依合法途径进入印尼,并获工作许可。受聘的外国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居留签证和工作准证。

1、手续受聘的外籍专业人员到达印尼前必须履行下列手续:印尼公司聘用的外籍专业人员向印尼政府主管技术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劳工部批准;到移民厅申请签证。

2、申请

外国合资公司聘用的外籍人员须向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提出申请,需要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

1)雇主的姓名和在印尼的地址;

2)聘用人员的姓名和地址;

3)简述拟聘用人员就任的职位、聘用期限、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4)雇主拟议或执行中的培训印尼人未来胜任该职位的计划;

5)有关部门的介绍信。

三、在当地的务工风险提示

印尼对外国籍劳工入境工作有着严格的规定。印尼劳务的总政策是保护本国劳动力,以解决本国的就业问题,因此目前只允许引进外籍专业人员,一般劳务人员不许引进。近年来,随着中国与印尼经贸关系的迅速发展及中方赴印尼投资企业数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中国籍务工人员也纷纷前往印尼工作。但由于面临语言不通以及法律不熟悉等问题,中国籍务工人员在印尼也经常会面临移民局和警察的质询和调查,甚至因手续问题面临法律风险。

为进一步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印尼政府目前对于外国投资公司的相关劳务人员的限制已经大大放宽,印尼主管外国劳工问题的部门——移民和劳工部要求,相关外资企业一定要严格遵守印尼相关法律规定,并强调目前外籍劳工入境手续相较之前已经简便许多,而且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办理过程往往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有意前往印尼从事劳务工作的中国公民和中国公司须仔细了解印尼相关法律规定,咨询专业部门和律师,不要轻信非法劳工中介,选择安全合法的方式出国务工。


资料来源:《印尼投资法律指南》-兰迪律师事务所,详情可联系赵华律师(微信号:zhaohua5848,联系电话:1352252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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